“一底四面”要写清

晓 雨

  家居装修时,对于装修合同上有关工艺、材料的描述,一定要求装修公司写得清楚明了。目前市场上许多公司的合同书上都经常能看到类似“一底四面”的笼统说法,消费者应该要求装修公司明确写清:“一底”、“四面”各是什么材料,什么品牌,什么工艺,千万不要滥用你的聪明领悟力。这样做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和装修公司在各项工艺上产生矛盾。

  发生在一位消费者身上的事情证明了这样做的必要性,装饰公司和他签订的合同上注明木工部分是“一底四面”工艺,当时消费者自认为是刷一遍底漆,再刷四遍面漆,可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却是刮一遍腻子,再刷四遍面漆,为此双方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弄得很不愉快,虽然最后做出利于消费者的决定,但也令其消耗了不少精力。

  另外,墙面涂料、瓷砖等涉及到以面积计费的项目,一定要求装修公司写上最后须以实际发生面积计算。因为量房时得出的面积和最后发生的面积通常有误差。而装修公司一般会“忘”了某些该扣除的面积:如包暧气的地方,其实是不用刷漆的。消费者最好在签合同前多问多说,免得以后吃亏。

(摘自《大众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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